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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职责及常规
文章来源:作者:hrbyyjw整理日期:2018-07-02 15:42:00


一、工作职责:
(一)系统地担任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实践,指导毕业论文等。
(二)担任教学文件编制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选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工作。
(三)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根据教学需要、布置作业(习题、论文),拟定考试(含测验)题并进行批阅和成绩评定。
(五)参加实验室工作。
(六)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解答疑难问题。
(七)指导辅导教师工作。


二、工作常规:

(一)备课

1、备课程。开课前通读大纲,掌握本学期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并做出课时安排,填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

2、备教法。设计教法,不能照本宣科、满堂灌或蜻蜒点水,要体现博大、严谨、求实、创新的教学风格。

3、备教具。尽量应用教具、挂图、实验和电教手段,积极改进和制作新教具、图表和仪器。所用教具、仪表和器材要写入课时计划,填报使用登记单,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要有报批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4、备教案。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教案至少于上课前一天写好,上课后装订成册。

(二)上课

1、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抽烟,不会客。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闭。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根据学生实际施教,自始至终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 的原则。

3、教师课堂教学中应把专业知识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学生爱专业、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

4、每节课均应对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考勤,并有记录。

(三)作业

各专业各课程均应布置适量的作业并批改,作业量由各系各教务处统一规定.

(四)实验

1、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课前指导实验员或亲自作好实验准备。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有预防措施,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2、教师应参与实验室建设工作。

3、实验使用的仪器、药品和器材应有记录。

(五)实践

1、指导教师应积极带领学生进行实习、见习和社会实践。

2、实习、见习和社会实践等项工作完成后应写小结或总结材料。

3、按校财务制度办理经费手续。

(六)考评

1、各门课程平时要用提问、测验、作业批改、实验等手段检查教学效果并认真做好记录。

2、考试课进行平时测验和期末考试,教师要做好命题、监考、评卷、成绩分析工作。期末考试试卷分析一式三份,一份交教研室,一份交教务处,一份自己存底。

3、考试课程期末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2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

4、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应有记录,并按平时占40%,,期末占60%的比例进行总评。

5、考试、考查成绩均按百分记分制评定和记载,少数课程考查成绩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也可实行五级记分,即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

6、各任课教师交期末总评成绩时,应上交平时、期中、期末等成绩原始登记表,并经系室主任签字。

(七)其它

教师应完成系室和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如公开教学、讲座等。

(八)请假及调课

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应按规定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所教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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