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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人高考术科考试相关事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 访问 71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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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艺术、体育各专业(含专升本、高起本、专科三个报考层次)须加试术科,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
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报考省内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联考,分别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负责承办并依据我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评分标准(另行发布)组织考试。各考点受理考生考试范围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市、绥化市。
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
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
省农垦系统考生可就近到上述学校参加考试。
专业加试时间定于11月7、8日。11月6日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上述学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文件,组织考试的学校收取专业加试费每生每次150元,此款专项用于本次专业加试的命题、组织、管理、考务、考试用材料、评卷等支出,由各承办高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按照相关财务手续使用和支出。
上述加试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各承办学校于11月11日前将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报省招考办。
(2)已被录取的免试生,招生学校可根据免试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必要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对于达不到该专业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要求的新生,招生学校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