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宝生部长“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拟继续联合举办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 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2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请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3)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音频大赛
1.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学生。
2.参赛音频内容。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以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音频作品需分别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件两种形式。
3.参赛音频格式要求
(1)音频作品需提交10M以内的MP3格式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对应文稿文件需提交word格式文件。
(2)作品命名规则为:音频-学校-姓名-专业-音频名称(学生),音频-学校-姓名-职务-音频名称(老师)。
(四)宣传画大赛
1.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三、活动开展
本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实行两级评选、两级表彰。
(一)校级评选
5月20日至9月30日,各学校以全国“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并将全部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二)全国评选
10月1日至11月15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12月中下旬,组委会在北京举办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
本次活动共设奖项510个(具体奖项数将根据作品质量进行微调),具体为: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音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5.优秀组织奖:100名。活动组委会将向组织动员得力、提交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
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音频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本校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二)作品提交
相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资助中心或学工部门公章,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学校组织情况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电子版、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将参赛视频、音频DVD光盘或优盘2份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请标注“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组委会,邮编:100702。
毕业生征文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
五、相关要求
各地、各级资助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有关学校。各校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
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如有问题,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活动组委会进行咨询。座机:010-64098347、64098414、64098338、6409805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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